一,時間截止日期:113年下半年度計畫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相關注意事項:
(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二)補助採書面審查,文化局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受理期程內檢附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1式6份,併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
逕寄文化局文化資源科,信封請註明「申請113年下半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暨民俗節慶活動補助」。
四,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文化局官網首頁>藝文主題>社造與文化設施>藝文暨民俗節慶補助下載。
五,聯絡窗口:王心妤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25206,電子信箱:why028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