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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土地或身分資料如有變更,應向何機關辦理租約變更登記?

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如有買賣、贈與、重測、重劃、分割、合併等變更,或出、承租人有繼承、更名、住址遷移等情事,應向當地區公所辦理租約變更登記。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1
  • 發布日期: 2012-09-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