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長青學苑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長青學苑網

長青學苑:

1.招收對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55歲以上亦可兼收)。

2.辦理方式:於開課前一年12月至當年2月間進行招生。

3.每班不得少於20人,其中年滿65歲以上者至少15人。

4.班別:依各區開班為主,本國語文及國學,外國語文,國樂,戲劇,手工藝,居家環境研究,電腦(資訊),歌唱,樂器,健身,槌球,書畫,園藝,民謠及其他類科等。

5.臺中市政府長青學苑網:https://old65.taichung.gov.tw/WebSite/index.aspx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4
  • 發布日期: 2024-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