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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職業人口至鄉鎮市區公所投保時,應攜帶那些證件?轉出時應如何辦理?

(一)應攜帶之證件如下︰
1、戶口名簿。
2、本人的身分證。
※如為港、澳、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應帶居留證明文件。
3、私章。
4、隨同被保險人參加保險的每位眷屬身分證或居留證件。
5、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影本。
6、其他︰榮民證、遺眷證、退休證件等。
(二)保險對象至鄉鎮市區公所加保時,若未攜帶前一投保單位轉出申報表影本時,可填寫聲明書以地區人口身分辦理投保。
(三)年滿二十歲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尚需檢附下列資料,始得以眷屬身分加保︰
1、在學就讀︰學生證影本。
2、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法院裁決書影本。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健保法所稱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者︰重大傷病證明影本。       
5、畢業該學年度終了之日起一年內︰畢業證書影本。
6、服義務役兵役或替代役退伍﹝役﹞之日起 一年內︰退伍令影本。
(四)轉出 ︰
1.親自辦理:
持新投保單位之轉入申報表影本、身分證件及私章,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轉出即可
2.通訊辦理︰
向新投保單位領取『第六類退保(轉出)申報表』,填妥之後,蓋上私章,直接寄到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即可。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1
  • 發布日期: 2012-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