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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證明應備文件為何?

*應備文件如下:
1.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申請書
2.三個月內地籍圖謄本正本乙份
3.申請人印章.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1
  • 發布日期: 2012-1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