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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農舍〈現有農舍補照〉證明

應附文件:

1.申請書
2.切結書
3.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4.申請人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正本〉
5.按財產總歸戶所列各筆土地之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
若為都市計畫內土地,請另附分區使用證明及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6.申請現有農舍補照者,另附建物平面圖及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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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生活安全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14
  • 發布日期: 2014-08-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