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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防災宣導

認識颱風

「颱風」是指西北太平洋地區所出現的熱帶氣旋,除具有暴風外,也常會帶來大量豪雨,為目前威脅臺灣地 區最嚴重的一種天然災害。
臺灣位於颱風路徑的要衝,平均每年遭到颱風侵襲三到四次,尤其是每年七、八、九月為主要颱風季節。
颱風帶來的主要 災害共有風災、 水災及海水倒灌、土石流、坡地崩塌等。
預防颱風
臺灣地區因為氣象上的「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平均每年高達百億元以上,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災害是颱風所造成的。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內政部便在消防署成立中央防救中心,邀集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中央氣象局等相關部會,結合各單位的力量,共同執行災害防救事宜。各級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的防救中心,執行災害搶救工作。但是生命財產還是要靠民眾自己事先做好防範工作,提早做好下列防颱準備,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
1.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2.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3.家庭應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4.檢查電路、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
5.河、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6.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應儘早疏散。
7.河邊、水邊飼養的家禽、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走,以免發生損失。
8.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牢,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9.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10.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以免發生觸電。
11.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以免發生意外。
「多一分防颱準備,少一分防颱損失」,颱風在眾多自然災害中,是最能事先預知,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的。只要在颱風來臨前防範得宜,必能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31
  • 發布日期: 2018-0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