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申請: a.身份證明。 b.印章。 c.出租金及擔保金等相關費用。 2.機構單位申請: a.公文或計劃書。 b.機關團體單位印章。 c.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印章。 d.出租金及擔保金等相關費用。 3.受理單位:新社區公所民政課蔡小姐 4.電話:25811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