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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空氣品質,請勿露天燃燒稻草、廢果樹枝條或垃圾廢棄物,並妥善處理農業資材;違反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款。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您。」

🌿 維護空氣品質,請大家一起幫忙! 🌿

每到稻作收割與果樹採收季節,常有民眾或農友以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果樹枝條或垃圾等方式處理農業廢棄物,但這些濃煙不僅污染空氣,也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更已違反相關法令。

📌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從事露天燃燒稻草、樹枝條、垃圾等行為,可處 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消防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有相關罰則,請務必留意。

🟢 提醒農民朋友:
第二期稻作收割期間,如有產生稻草或樹枝條等農業廢棄物,請務必採取合法且適當的方式處理,切勿露天燃燒,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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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8
  • 發布日期: 2025-12-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