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規定由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屬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之公共建設類別,並依同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ROT模式)辦理。 詳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