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5年4月1日中市經公字第1150021837號函辦理。
二、茲因經濟部尚未公告訂定「經濟部水利署115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為利業務推動,請先行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4年度無自來水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相關規定受理案件,惟後續仍須以115年度計畫公告內容為準。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惟如經費用罄時將提前停止受理,另行通知),受理接水完成日期須於104年7月29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之案件。為照顧民眾之用水權益,提升本市自來水普及率,請貴里辦公處協助向轄內未接用或新接用自來水住戶宣導本計畫實施內容,於期限內申請補助。
四、申請案應備文件請以A4紙張提供,並協助依序排列,俾利審查:
(一)自來水事業開立之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
(二)申請書。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帳戶資料影本(建議優先提供臺灣銀行帳戶)。
(四)非商業用之建築物相關證明文件。
(五)切結書。
(六)近期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七)最近一期電費繳費單。
(八)申請自來水外線補助建築物非商業用之現況照片。
(九)其他(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門牌證明書、匯款同意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
倘對旨揭補助計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所農業及建設課賴小姐,連絡電話:04-25811111分機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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