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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第2批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代為標售標脫土地價金已存入本市祭祀公業土地價金保管款專戶,土地權利人應自存入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臺中市政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臺中市政府辦理114年度第2批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價金保管款清冊(公告)

標號:11402-07新社區神木段154地號祭祀公業劉千仰

標號:11402-11新社區新南段1007地號祭祀公業徐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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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6
  • 發布日期: 2026-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