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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115年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115年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中市,救助項目為荔枝,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ㄧ)及果樹(五)救助額度辦理救助,黑葉荔枝每公頃為6萬2,000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每公頃為10萬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新社區公所自115年5月16日起至5月29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中午12:00~13:00為休息時間)

(期間5/16、5/17、5/23、5/24為例假日,新社區公所不受理農災補助申請;臺中市其他區公所受理時間依其規定)

四、準備文件:

(ㄧ)自有土地請攜帶土地權狀影本或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第一類)謄本正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

(二)承租私有土地除上述文件外,須有承租契約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需檢附地主身分證影本及同意書蓋章)

(三)承租公有土地請攜帶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第一類)謄本、租約影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印章,此情況務必以承租人名義申請。

(四)三七五減租土地請攜帶租約影本、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第一類)謄本、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人身份證印章,此情況務必以承租人名義申請。

(五)申請農地現況照片 (每筆土地遠拍、近拍各1張,包含拍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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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18
  • 發布日期: 2026-05-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