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旨為針對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以下簡稱避難設施)之空間規劃、物資儲備及安全管理等 提供 初步建議, 作為各機關(單位)及民眾避難設施規劃 之參考, 避難設施係以提供短期避難為主要目的,強化其於極端狀況下避難設施之功能與運作效能,以確保於災害或戰時情境中能迅速提供基本防護與暫時庇護空間。 至 建築物 附建標準、設計及構造概要等業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明文規定,不在本指引範圍內。 本指引內容為提供方式或原則作為參考,所列功能配置與管理建議,應依避難設施實際條件、用途與管理量能調整 ,因地制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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