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之住屋全半倒證明書補發,應備文件有:
1.申請書
2.原鄉公所核發之住屋全、半倒證明書乙份(影本)或里辦公處一個月內簽發之證明書正本乙份。
3.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4.房屋所有權狀乙份(影本)、稅籍證明乙份(影本)或房屋稅繳款書乙份(影本)※房屋所有權人附八十八年以前
選項內之證明文件任選一項
5.領取慰助金之支票或存摺乙份(帳號及內頁影本)
辦理九二一震災受災之住屋全半倒證明書補發,應備文件有:
1.申請書
2.原鄉公所核發之住屋全、半倒證明書乙份(影本)或里辦公處一個月內簽發之證明書正本乙份。
3.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4.房屋所有權狀乙份(影本)、稅籍證明乙份(影本)或房屋稅繳款書乙份(影本)※房屋所有權人附八十八年以前
選項內之證明文件任選一項
5.領取慰助金之支票或存摺乙份(帳號及內頁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