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臺中市政府為使市有不動產標租程序合法及發揮最大使用效益,公告標租「新社多功能綜合商業大樓1樓現況租賃(商場經營或教育服務業)」1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 據:依據臺中市市有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2月26日(四)上午 10 時 00 分正假臺中市新社區公所二樓會議室(興社街二段28-1號)當眾開標。
- 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 凡中華民國領域內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及依法設立之本國法人,均可參加投標。
-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於本所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xinshe.taichung.gov.tw/981625/Lpsimplelist) (路徑:首頁/公告資訊/招標資訊),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投標單,郵遞投標。
- 租賃不動產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種類(僅供參考)、當期土地申報地價(或當期房屋課稅現值)、月租金標價、租賃管理期間、使用限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計算方式及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 新社多功能綜合商業大樓1樓現況標租案,請洽本案聯絡人 (04)2581-1111分機222或229。
- 特別說明事項:
- 業別選擇: 本案採同一底價、同一標號辦理招標。投標人應依擬經營之業別(商場或教育服務業)參與投標
- 契約適用:
- 得標人經營業別為「商場」者,適用「商場經營租賃契約書(A)」。
- 得標人經營業別為「教育服務業」者,適用「教育服務業租賃契約書(B)」
- 營運準備期說明: 商場經營給予3個月營運準備期;教育服務業因涉及建物用途變更及立案程序,給予6個月營運準備期。準備期內免收租金。
- 其他事項詳見: 投標須知、現況租賃案點交補充說明及新社多功能綜合商業大樓1樓商場現況租賃契約書等相關規定。
-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本所公告(布)欄者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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