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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社區公所書記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書記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人事室
職稱 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具合作、細心等特質。
(三)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之情事。
有效期間(訖) 2026-11-03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426017臺中市新社區興社街二段28之1號)。
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請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無該筆資料:
(1) 履歷表內容務必完整,包含:個人行動電話號碼、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個人自傳及個人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其他: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其他 1.經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符合需要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對於工作內容如有疑問,請電洽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3.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內有效。
連絡人 人事室邱小姐
連絡電話 04-2581111分機232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10-30
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人事室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30
  • 發布日期: 2026-10-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新社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8